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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电子监管码将何去何从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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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hongwei来源:蒲公英

今天(.07.20),征求了半年意见的GSP修订稿终于落下帷幕,与征求版和国务院要求的建立食品药品电子追溯系统的要求相一致,新修订的GSP中删除了“药品电子监管码”字样,代之以贯穿全文的追溯系统。那么什么是追溯系统?有人说,批号不就能起到追溯的作用吗,算不算追溯系统?我的回答是,在生产企业内部,批号是唯一的,是可以起到追溯的作用;但药监所要求的追溯系统,是药品的全流通环节中的,也就是从生产到批发,医院,再到患者,再从终端回到生产企业(召回时),可以从系统中看到药品的流转过程,通过追溯系统可以辨别出该产品是否是我生产、是否是我经营的;而且这是要做到每一盒药,而不是仅仅做到每一批药。还有就是笨想一下也知道了,无论GMP也好、GSP也罢,到处都提到了按批管理,如果这也算追溯系统,那还要再三强调追溯系统做什么!还有就是,类似于前几天出现的蚂蚁事件,公众也好药监也罢,拿到这瓶药,直接就可以找到是谁家生产的谁家经营的,医院同一批药从三家供应商采购的,只有批号怎么追溯到经营企业。那么,在通篇GSP都没有提到的追溯系统应该是什么样的,怎么做才能达到追溯的作用?就我个人理解,这个追溯系统应该包括两部分,一部分是药品ID或者叫身份证号,另一部分就是计算机系统的一个平台,将药品的ID在生产和流通中的各个环节分别导入到该计算机系统的平台上,构成一个闭环即可。这个闭环包括生产、销售、转移、退货等环节,每个环节又要分为前端和后端两部分,即入和出,还要确保上家出的下家入的一致性。那有人说了,你说的这不就是现在的药监码吗!不能这么说,因为“药监码”这个词已经或者即将消失了,GSP里都删除了,毛之不存皮将安在。但现行版的药监码确实可以起到上述流通监管的作用。如果说,我就是不想用这个药监码,就要另起炉灶,自己建立一个追溯系统,怎么来建?其实也没那么复杂,自己参照21世纪平台建立一个计算机系统平台,或者请第三方建立一个这样的平台,并给所有客户配上ID和密码,用以客户上传数据,还要能够方便公众查询(网站不要学习银行易被人模仿做假);

再自己建立一个身份证号系统,可以是数字,也可以是字母、甚至可以是符号,这比药监码牛多了;可以采用一维码,也可以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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